微信已经是大家手机上必备的软件,大大方便了人际交往和信息交流,但使用不当,容易引发麻烦,甚至有人铤而走险,触犯刑律。近日,梅县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邓某海。
梅县区一女子廖某玲本来经营一家美容美发用品店,小日子过得挺好,但偏偏喜欢玩微信“摇一摇”的功能,某日,她加了一个微信名叫“唯一”的男子邓某海为好友,之后两人就一起聊天了,在聊天中两人相互交换了真实身份信息及家庭情况。两人越谈越投机,感情迅速升温,终于发生了婚外情。
但好景不长,两人交往三个月左右后廖某玲厌烦了,提出分手并断绝关系。双方分手后邓某海因被廖某玲感染了“大三阳”,觉得自己为了对方付出了却没有得到回报,加上手头较紧缺钱用,遂怀恨在心并产生了要向廖某玲敲诈勒索的想法。
为把戏演得更逼真些,他动起了歪脑筋,于2016年11月凭空捏造了一个名叫丘某彬的男子,假称与邓某海系表兄弟,然后使用自己的微信与廖某玲联系。接着,他以看不惯廖某玲对其表哥邓某海薄情寡义,要替邓某海讨回公道为由,数次要挟要把他们的聊天记录、开房记录、廖某玲隐私相片发给她的丈夫,每次均敲诈勒索廖某玲三千元至五千元不等。
最后,廖某玲识破了丘某彬其实与邓某海就是同一个人。邓某海见事情已经败露,遂孤注一掷,从深圳寄发了一份快递到廖某玲的美容店,收件人是廖某玲丈夫,里面用三页信纸写满了他跟廖某玲发生婚外情的事情。
廖某玲截到信件后与邓某海讨价还价,最终邓某海答应只要再一次性给3500元就不再骚扰她。廖某玲则要求邓某海回梅州当面交易,并要求他将存有双方聊天记录及其隐私照片的手机交还给她,邓某海答应了她的要求。双方最后约定于2017年1月某日中午在梅县区某酒店608房交易。随后廖某玲报警,警察把应约前来拿钱的邓某海现场抓获。至案发,廖某玲一共被邓某海敲诈勒索了1.5万元,目前邓某海已经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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