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情的起因是这样:
3月17日,某教授以直播的形式和大家进行了一个公益督导。
他提供了一个咨询案件。(该案件经过修改,不违反咨询师伦理)。
案件内容:一个38岁母亲,在19岁的时候生下来一个儿子,结婚4年后,丈夫去世。独自抚养儿子长大,现在母子生情。 目前,来找咨询师的原因是母亲怀了自己18岁的亲儿子的骨肉,现在已经七个月了,对于孩子是否要生下来,前来求助咨询师。
在直播中,教授表示:
母子乱伦问题很简单,他们享受了生活的美好,性生活和谐,咨询师们不要将单纯的问题搞复杂了。应该更加关注来访者的所需要面对的问题,而不是去关心其他的问题,更不可以去指责她。
这个直播在业内算是掀起了不小的风波。反对的声音此起彼伏。
因为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这种现象,所以当家庭生活真的会促使亲人发生关系,那么法律禁令也无能为力,家庭范围内的活动通常都是既坚定又连贯的,即使是法律的抽象训诫也无能为力。
按照这种情况,教授的说法有一定的正确性。如果对当事人来说“母子爱情”不是一个问题的时候,作为咨询师来说,他无权做来访者要求以外的事情。
事后,有些咨询师对教授的说辞进行了批判,认为这是一个小众的价值观,具有误导性。
我也不认同这种教授的建议,并不是因为道德感,而是教授说的那句话:“问题很简单”。
我不明白简单在哪儿?
人类史上,「血亲之间不可乱」是人类发展史上的重要成就,它和其它道德禁忌一样,在许多人身上已经成为遗传的天性。
另外,孩子的心灵成长是绝对离不开父母的教养的,父母的教养方式是间接影响到孩子的。
所以这个问题,对我来说,一点都不简单。
为此,我熬肝看完了几本书。
想从「母子爱情」的成因及人们为什么如此反感,来探讨一下这样的案件。(在咨询中,这样的案件不多,但也不少。)
毕竟只有理解才能更好的帮助!
目前,人们对血亲之间乱来的反感是不假思索,油然而生。即便我们的法律并不对其约制(法律反对婚姻,不反对单纯的性交往)。这种道德禁忌深入骨髓,就像是一种遗传。
毕竟它表达了人们的一种模糊情感:如果不对「血亲之间不可乱」加以禁止,那么身份的界限就变得奇怪了,父亲不再是父亲,母亲不再是母亲,孩子不再是孩子。
当贺教授在提到那位母亲称自己的儿子是男朋友的时候,我感受到了一阵憎恶。这种结合引起了我内心的一种恐惧感。我难以接受平辈之间的关系和长辈之间关系的混乱。
家庭,就像具有某种宗教性质一样。
一旦成了家,即便是平等的夫妻,对待双方都会有一些尊敬。
夫妻的功能与亲属的功能,也具有一些不相融性。
当一对夫妻真正形成了一个家庭后,确切地来说,也是当有孩子而后,家庭的性质才算是完满,也开始被家庭的道德所影响。
父母与子女,兄弟与姐妹的关系,这些关系都被伦理监控着。
在这个家庭的成员,相互学习尊敬,尊敬具有一定的禁欲宗教色彩。
虽然人性总是难免参杂着一些“本能”性的存在,不过家庭感情,往往是独特的。
对待妻子的爱和对待子女的爱,就是具有不一致和对立性的,以至于我们不需要寻找什么逻辑,它就是如此自然且习以为常的。
比如,对于孩子来说,无论父母怎样变化,都会像“神”一样,让人产生一种崇敬且不容侵犯。父母对于孩子也是,不仅仅是本能自发的爱,也是带有一定的义务在其中。
血缘让家庭成员联合起来,让其中的人爱和被爱。
家像一方圣土一样。
性,它排除了所有的义务和规则。这里没有义务和规则,更没有道德的说法。男女相互结合是为了从中寻求快乐,他们在一起,是因为他们愿意如此。
这种行为,因此给放纵拓宽了道路。它更像是一种没有责任的世俗享乐,不具备半分约束力,在这样的世界里,双方的兴趣及欢乐,才是此间的支配法则。
如果说,家庭是尊敬,义务,神圣的集合体,那么性关系就是激情,放纵和世俗的集合体。
两者充满着激烈的对立。
近亲的交往,是庄重且排斥其它意义的。试想一下,如果去追求一个应该报以尊敬的人,那不可能不让双方原有的感情变质或者消失。
如果将亲人与性关系合二为一,那将给人带来极为强烈的道德混乱感。这样的混乱感就足以让人退避三舍。
在这些我们既有的观念中,自然,我们无法想象一个男人使其母亲成为其妻子,这就是我们拒绝的原因。